根据市质监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福州市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行食品简易包装并加贴产品销售范围的标签制度。今后,凡纳入保留并实施监管的小企业小作坊,应尽可能对产品简易包装后销售,简易包装袋的显著位置要注明销售范围和食品可食用的期限。
《通知》还强调指出,实行严密监管的小企业小作坊须满足食品安全四项基本要求,即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要符合基本的卫生和生产要求;从业人员要符合基本要求(要具有健康证明、要经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原辅材料质量以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应符合基本要求。
信息来源: 福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