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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新闻网10月15日讯(记者 周颖 通讯员 任玉杰)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9年度“4050”补贴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到11月8日结束。我市(市直、环翠区、文登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抓紧申报补贴,逾期未申报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据悉,“4050”补贴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3850元。
“4050”补贴的受理范围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我市范围进行失业登记的,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档案托管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参照申请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的受理范围分为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记者了解到,随着我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我市“4050”补贴已实现全市通办,符合条件的我市“4050”人员可到就近的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基层平台(镇街)申请。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需到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